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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·我不愿让你一个人(一发完)

*极度OOC 慎入
*送给 @capTinaaa


【马龙视角】

人生有那么多选择,你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么难的一条路?为什么偏偏选了张继科?

很多人问过我类似这样的问题。

问得多了,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只是好像没有什么具体的答案。

认识的时间太久,在一起的时间太长,是一种习惯,是一种无可替代。

他给过我难堪,但也是他陪我度过那些难熬的夜晚。

我曾被他一次一次打破,却最后也因他才成就我。

我们踩着彼此的肩一步步向前,他的汗滴在我额上,是来自渴望的滚烫。

我们互有成败,我们互相成就。

到后来,我追上他,我们并肩。

他一直是孤独的,他说我也是,大概因为这个我们才能搞到一起。

他被退回省队那段日子我过得很煎熬,突然没有了一起努力进步彼此批评认可的这样一个人,着实有些难过。

后来他回来了,我同他打了一架,或者说那并不能算作是打架,他没有还手,只能说是他单方面挨揍。

再后来,大家好像都在一瞬之间长大了,目标更加明确,眼神更加坚定。

那时候,与一群人同行相比,他更喜欢一个人行动。训练后,看着他背着包走出去,我也跟上去。

一开始是沉默的,我不说话,他也不说话。

后来,时间长了,他好像又慢慢回到之前的状态。

他跟我说:马龙,我想拿奥运冠军,我想大满贯。

我手里拿着他递过来的雪糕,看他:我也是。

他又说:马龙,那我们一起吧,一起拿奥运冠军,一起拿大满贯!

这个傻子,奥运赛场,冠军只有一个。

可是我说:好啊!

我已经想不起做出这个承诺时的心情,只隐约记得雪糕化了流下来的糖水过于黏腻。

还有,他舔我手指时心脏猛跳的感受,好像随时都会跳出来。

这个人,是不是很浪漫?

可是那时候我们可没有恋爱,所以我说:张继科儿,你要吃就自己去买!

转身离开听见他说:龙你耳朵红了我都看到了!

再再后来,二王一马时代过去,我和他的名字在乒坛越来越活跃,他们都说,新的时代来临了。

而在这个时代里,我和他的名字被写在一起。

马龙张继科。张继科马龙。

这是最浪漫的事,这是最浪漫的话语。

在这个时代里,能跟他同名,我真的觉得骄傲。

其实我没有说出口的是,也是真的觉得幸运和幸福。

谢谢自己熬过低谷,方能与他并肩。谢谢他一直在,让我觉得前路仍有光。

我的里约路,是他成就和见证,是他道出第一句恭喜。

共同举旗致意,那是在千万人欢呼中我和他两个人的盛大婚礼。

他是亡命徒,我是苦行僧,独一无二,天下有双。

路过太多苦痛,见过太多起落,不愿让他一个人,心里只他一个人。

三剑客时代,他,我,许昕。

许昕是我的好朋友,是好队友是好对手。张继科也什么都是,但他还是宿命。

后来有了樊振东,可是他还年轻,还会有他的时代。

而我的时代里,我的世界里,只他一个,只张继科一个。

他是我的镜子,他是双子星里的另一颗,他是孤岛上的,我的伙伴。

也是,我的爱人。


【张继科视角】

马龙啊,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:确定过眼神,是必须搞对象的人。

他性子比较纠结,还特别拗,我这人有些闷,所以经常惹他生气。

那时候从省队回来,等回房他摔上门就给了我肩膀一拳头,我一下就愣了,我这回来不是好事儿吗他咋还打我。

转头就看见他红了眼睛。

还有那次打完封闭去给他过生日的事儿,他后面知道了得有好几天吧,愣是没理我。

我是真拿他没办法,这人,就得宠着,宠着宠着就习惯了,你看队里,哪个不宠他,都是惯的。

可是甘之如饴,别人饴不饴我不知道,反正我是挺乐意的。

他喜欢乒乓球,我也喜欢乒乓球,我还喜欢他。

以前他面皮薄,有时候跟他开开玩笑就能脸红。那次鬼使神差舔了他手上的雪糕水,看着他瞬间充血的耳朵,糖汁直直流进了心里。

很久以后跟他说这个他就扫了我一眼,连个语气词都不屑于给我,啧,一点都不可爱。

好吧,其实也不是,你看919、1124,甜吧?可爱吧?我的。

你们也就能想想,这还是我大方,不然想都别想。

马龙让我正经一点,好吧。

不是都说他和我是新一代双子星嘛?他不自信,觉得称不上。

直到后来世乒赛,他也拿了三大赛五冠王,在采访中说之前是仰望我,现在终于和我并肩了。

那时候我拿着手机看直播,说实话,伤病再严重我也很少掉眼泪,他刚开口我眼睛就酸了,你说这人咋在这么多人面前这么煽情呢?

在我这里,他始终是我的同路人,这条路上只有他,也只能是他。

他不是终于和我并肩,而是始终并肩,我不说什么仰望不仰望,我们就是彼此的支撑和力量。

没有他,大概也就没有现在的我。

人生没有如果,也不能重来,有些事有些人失去了也就失去了,错过了也就错过了,只要他还在就行。

竹马成双并肩为王。我很喜欢这句话,因为真的跟他认识太久了,一直一起在这条路上走着,一起拿大满贯,一起创造一个时代,一起为我们的时代刻上独属我们的印迹,一起留名并肩,真的太好了。

这条路走得久了,像刘指导说的,左右一看,还有这样一个人,真的是一种幸福。

这就是我和他的命,注定是要在一起的,逃不开。

他觉得我是孤独的,其实也没有很孤独,因为一直有他,十几年都有他。

我们总是说这条路这条路,这条路是怎样一条路呢?

是成长路,是乒乓路,是人生路,是一条无比痛苦却又因他而有了坚持的勇气的路。

这条路其实没有掌声没有欢呼没有鲜花,荆棘丛生,浓云密布,可因为是和他一起走的,就能看到那一方锦绣前程和深深爱意后的明媚人生。

而我们,作为伴侣、爱人,作为对方的光,相逢海上,温暖并照亮彼此。

余生的荒岛,就让我和他一起去吧。

这句话说得有点像一场勇敢的私奔,不过如果可以,我想带他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结婚并生活一辈子,而不是举行一场他口中那一场“盛大婚礼”。

虽然我也觉得那很浪漫。

好了,就到这里吧。

像你们说的,我和他的故事,永远没有尽头。





-END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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